开展“关于学生深入资助诚信和金融知识教育”主题团会活动

时间:2021-06-15     来源:管理学院     阅读0

为普及征信、金融等相关知识,增强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并加强学生对国家资助政策方面的了解,也可以让学生自觉的把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维护当代大学生的校园金融安全,增强识别金融风险的能力,防止上当受骗。

为响应校团委号召,管理学院在2021年6月9日晚,管理学院在分团委书记王婷老师的组织下开展了“关于学生深入资助诚信和金融知识教育”主题团会活动,此次会议由各班团支书主持开展。

首先,各班团支书在会议开始前依据主题拟订团会题目并积极创新团会形式。团支书组织教育学生要将诚信教育,预防诈骗教育,远离不良贷、套路贷警示教育融入学生日常管理,让征信意识和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入心入脑, 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及时履行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有效将诚信教育转化为大学生的自觉素养与行为。

接着团支书向同学们谈了不诚信现象以及实信惩戒

◆虚假申报

很多学生为了获得资助,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中填写虚假信息,夸大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这就造成了-些家庭经济并不困难的学生被认定为“困难生”,从而获取不该属于自己的资助金。这种学生将虚假证明材料作为认定的“资本”,将不诚信行为作为获取利益的一种手段,诚信教育亟待加强。

◆拖欠还款

有的高校学生提供虚假家庭经济困难信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的贷款学生逾期不还,导致国家助学贷款未能落到实处或贷款违约率居高不下,贷款诚信问题日益凸显。

◆失信惩戒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发银行将对多次逾期、恶意拖欠贷款的借款学生采取以下措施

1.将违约学生信息及共同借款人信息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一旦不良信 用记录被载入个人征信系统,将直接限制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个人信用卡、购房、购车贷款等几乎所有与金融机构有关的金融产品的申请与使用;

2.未按约定还款,连续拖欠超过年且不主动与县级资助中心联系的同学,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国家开发银行及县级资助中心有权在不通知本人的情况下在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上公布姓名、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违约行为等信息;

3.违约情节严重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最后希望同学们能够明白: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全人类所认同的道德规范。诚言, 对于提升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促进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等方面具有重大的意义。当代大学生是国家的未来建设者和接班人,他们的诚信状况将直接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